記者2月17日從國家文物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大遺址保護規劃和用地保障,國家文物局辦公室、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近日聯合發出通知,明確要推進文物保護規劃編制全覆蓋、做好文物保護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統籌文物保護和農業農村發展等。
通知提出,省級文物主管部門應全面組織排查本地區大遺址保護規劃工作情況。尚未編制規劃的,指導市縣文物主管部門明確編制任務要求、時間節點,盡快完成編制、報審和公布,實現100%覆蓋。
通知要求,省級文物、自然資源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就保護范圍內的永久基本農田對大遺址造成的影響程度進行排查,編制處置方案,報請國家文物局、自然資源部和農業農村部論證確定后,穩妥有序,分類處置。經論證造成明顯影響的,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定期體檢評估,在確保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對大遺址保護范圍內的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進行適當優化調整。不造成影響的,可采取進一步措施,根據文物保護規劃相關管控要求確定兼顧文物保護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農業生產模式。因文物保護利用涉及占用耕地的,依法依規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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