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始縣公安局胡族派出所社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群眾撿到國家級文物,后積極動員村民上交,受到轄區群眾和文物部門高度贊譽。
1月14日,胡族派出所社區民警張明勇在轄區開展走訪時發現有群眾因為買賣一條石塊發生爭吵,隨即上前了解情況。
經了解,轄區居民吳某在建房施工時發現一件柱狀石料物件,后淮濱縣一民間收藏愛好者欲花500元購買,交易過程中與吳某及當地村民發生糾紛。經進一步實勘發現,該物件長3米、寬0.4米、厚0.3米,長條青石形狀,一頭有一個石猴造型。民警初步判斷此物件非普通物件,遂立即阻止雙方交易,向在場群眾宣傳文物保護常識,同時立即報告固始縣文物局并對現場進行保護。經固始縣文物局工作人員到場鑒定,確定該物件系明清時期拴馬樁,距今約有二三百多年歷史,屬于國家級文物。
目前,該文物已順利移交給固始縣文物部門。(郝昱瑋 李澤昌 余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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