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處與分公司的區別是什么?
辦事處是指政府處理事務的部門或行政單位,
分公司:指在業務、資金、人員等方面屬于本公司管轄,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分公司屬于分支機構,在法律和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只是總公司的子公司,分行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或財產,以總行的資產對分行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辦事處與分公司的主要區別如下:
第一,管理方面
根據工商法規要求,有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必須采取分支機構的形式,沒有經營活動的可以設立辦事處,工商登記方面,辦事處和分公司都屬于公司的分支機構,需要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
從分支機構職能來看,辦事處只能做銷售協調,不能經營。分公司可以和客戶簽訂合同,開具發票,全面開展業務,這是兩家分行最重要的區別。
第二,稅收方面
分公司和辦事處的稅務處理不同,主要體現在企業所得稅和流轉稅上。分公司和辦事處最大的區別是,分公司可以有合法的業務活動,而辦事處只能聯系總公司進行業務,發票的開具和發貨必須由總公司完成。
從企業所得稅的角度來看,由于辦事處不能從事經營活動,沒有業務收入,沒有利潤,所以沒有應納稅所得額,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于分公司來講,企業所得稅可以由分公司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也可以由總行集中代收代繳,由總機構代收代繳的,總機構所在地國稅局,應出具總機構已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的證明,分支機構應在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相關手續。總的來說,合并納稅比獨立納稅好,因為總公司和分公司的盈虧可以互相彌補。
辦事處和分公司哪個好?
1.公司企業在設立下屬分公司時,可以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選擇不同類型的分支機構。如果業務量小,人員少,只能設辦事處就可以。如果業務量和人員數量都有一定規模,就要考慮是設立分公司還是子公司。具體如下:
一般來說,在成立初期,分支機構可能會發生虧損。可以從以下選項中選擇:
如果預計短期內不會盈利,最好設立一個分公司,這樣在與總部“合并報表”后,就可以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少交企業所得稅。
如果預計分行短期內盈利,設立子公司更合適,子公司可以作為獨立法人經營,享受未分配利潤遞延納稅的待遇。
2.隨著業務的發展和損益的變化,總行仍有必要通過資產轉移和并購重組等方式調整下屬分支機構,以降低稅收成本。選擇設立分公司還是設立子公司,稅收會有很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