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交易應注意的問題是什么?
1、水、電、煤、電話、物業管理費等生活費用的結清手續
這類糾紛在房屋買賣中經常出現,由于雙方疏忽,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等買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賬單時,才發現賣方欠繳大量費用,再回頭找其結算時,房東早已音訊全無,只好自認晦氣,補繳欠款。雖然相對于房價來說數額不大,但買方心理上仍舊無法求得平衡。其實,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當日結清上述款項即可。
2、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修及附贈家電、家具的驗收
一般來講,買方在交房時都會對上述事項進行驗收,其中比較容易忽視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墻面滲水等問題。附贈的家電.家具要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驗收,建議在合同中明確所贈家具、家電的數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圖像資料作為合同附件。
福利房可以買賣嗎?
單位集資建造的福利房,按照相關規定,在住宅未出售之前,該住宅的產權、擁有權、占有權、處分權、 權都歸國家。而目前按照的公有住房,可以按照房改的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出售的公有住房,另一類則是不可出售的公有住房。
1、可出售公有住房和不可出售公有住房
只要該單位有合法的房屋權證,那么房屋就可以出售。而不可出售的公有住房則有以下幾種情況, 個就是已列入拆遷范圍的,第二個是經過有關部門的鑒定是屬于危房的,第三個是住房配套設施不全的簡易住宅與單身,第四個是依法限制產權轉移的,第五個是經有關部門鑒定其具有歷史保護價值或紀念意義的。除了以上這些房屋不能出售外,其余情況的房屋都可出售。
2、擁有部分產權的房屋證
如果手中拿的是擁有部分產權的房屋權證,那么可以將全部產權都辦理到個人名下嗎?只要在經過單位的同意的情況下,購買單位的福利房的職工可按照當年購房時的成本價先補交完房價款及利息之后,再經房改政策指導進行審核,那么原購的住房全部產權就可以歸個人了。
在公有住房的部分房屋權證辦理成全部產權的房屋產權證之后,那么職工個人就可以自由的轉讓房屋的權了,也可以辦理抵押登記等的業務。也可以這么說,房屋的處分權、使用權、占有權以及 權就都歸屬于個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