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舉措》主要包括健全創新創業課程體系、健全創新創業實踐體系、健全創新創業激勵體系等三大方面,共29項硬核舉措。
在健全創新創業課程體系方面,對高校創新創業課程內容和學時學分提出明確要求,根據??粕?、本科生、研究生等不同學段,有針對性培養學生創新意識、創業精神和創新創業實踐能力;通過推動高校科學制定創新創業教學方案,開展創新創業優質課程和教材建設,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專業課程教學和實踐教學等舉措,切實提升高校創新創業課程質量。
在創新創業師資隊伍建設、保障和激勵方面,提出支持高校雙創教師按照規定申報評審高校教師系列職稱,并明確了評審業績成果認定范疇;支持教師開展成果轉化,并明確了教師工作量認定標準;支持高校科研人員開展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離崗創辦企業,充分釋放了高校教師創業活力;提出各高校按照生師比不低于2000:1的標準面向社會聘任企業家、知名創業專家等作為雙創導師,充分吸納社會力量融入大學生雙創培育過程。
打通創新創業學生升學渠道方面,提出具有研究生推免資格的高校,將科研成果、雙創賽事獲獎等因素納入學校本科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遴選指標體系;對第一志愿報考天津市高校研究生的學生,如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進入復試后,可根據招生高校的復試辦法,予以優先錄取;鼓勵學校定向招錄畢業后8年內在津自主創業的本科或碩士學生返校攻讀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在完善高校雙創工作的體制機制方面,明確提出鼓勵高校設立雙創學院,統籌全校雙創教育教學管理職責;雙創學院可由高校領導擔任院長,安排專職人員擔任常務副院長,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工作人員,學校涉及雙創工作的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兼任雙創學院工作人員崗位,在雙創學院領導下開展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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