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繼承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適用代位繼承須具備哪些條件?
代位繼承須具備以下條件:
1、代位繼承只能適用于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不適用代位繼承;
2、被代位繼承人只能是被繼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繼承人的子女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則其應該繼承的遺產份額轉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這不是代位繼承而是轉繼承。
4、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只有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才享有代位繼承權,被代位繼承人的其他親屬如兄弟姐妹、配偶等均無此權利。依相關司法解釋規定,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另外,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養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
5、被代位繼承人必須具有繼承權。
根據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若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但代位繼承人在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或對被繼承人盡扶養義務較多時,可以適當分得遺產。
6、無論代位繼承人是一人還是數人,代位繼承人都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應得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