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取出來對買房有什么影響?
住房公積金取出來對買房有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影響公積金貸款額度
在客戶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在最高額度允許的范圍之內能夠申請到更多的公積金貸款,就能節省更多的貸款利息,公積金貸款額度與客戶公積金賬戶余額有關,一般是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至20倍,因此客戶提取公積金以后,會導致公積金賬戶余額減少,最后影響公積金貸款額度,讓自己支付更多的貸款利息。
2、影響公積金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都是需要有一定的理由的,比如說如果用戶使用租房的理由提取了住房公積金,那么在兩年內用戶都無法對公積金再次辦理租房提取。
在買房的時候,也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來減輕壓力,不過客戶提取公積金以后,會導致公積金余額歸0,對以后開展一些公積金業務帶來嚴重的影響。
3、影響二套房的認定
名下有一次住房記錄、貸款記錄或購房提取公積金記錄的可以認定為二套房,一旦客戶在買房的時候被認定是二手房,那么就會影響自己的購房計劃,整體來看如果被認定是二套房了,還可能會導致客戶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減少,貸款利率也會增加,這些都是客戶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時候需要了解清楚的事情。
4、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客戶提取公積金以后,如果導致公積金賬戶余額過低,那么在之后的幾個月時間里面可能無法辦理公積金貸款,會影響客戶的買房計劃。
如果客戶將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了,那就意味著在接下來比較長的一段時間里面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所以客戶如果有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計劃,那么在提取公積金的時候就要謹慎一些。
5、對開展信用貸款有影響
有一些平臺推出的個人信用貸款產品對于公積金可能會有要求,如果客戶將公積金全部取出來,可能會導致公積金賬戶被封存,這種情況下在申請某些貸款的時候會被平臺直接拒貸。
可以看到,提取公積金以后的影響是比較大的,客戶在提取以前最好還是考慮清楚,避免給自己帶來影響。
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條件?
公積金提取條件分為兩種,一種是住房消費類,另一種是非住房類。
滿足住房消費類提取的條件有:
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②、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③、租賃住房自住。
滿足非住房消費類的條件有:
①、離休或者退休;
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在新工作單位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③、出國或者是出境定居;
④、異地調動并將戶口遷出本市,遷入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⑤、職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⑥、職工本判刑;
⑦、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難的職工家庭;
⑧、職工本人、配偶及某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生活嚴重困難。
什么是公積金?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癥(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嗎?
公積金不能用于異地貸款購房。
根據1999年頒布、2002年修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 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 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都參與,其中繳存的比例是一樣的,也就是用人單位繳存了多少的住房公積金,那么對應的此時勞動者個人也應該繳存相應數額的錢。若是需要使用公積金或者利用公積金貸款,那還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
關鍵詞: 住房公積金取出來對買房有影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