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受益人能指定任何人嗎?
在《保險法》的規定中,保險受益人可以指定任何人的前提是需要在被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的,也就是說只要被保險人同意,可以指定任何人。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保險公司為了防止出現道德風險,會對保險單的受益人有要求,只能指定父母、子女以及配偶。畢竟將沒有保險利益的人當受益人,很可能會因此引發為了高昂的賠付金產生違法行為,因此為了避免這些事情,保險公司通常會規定受益人的范圍。
指定受益人身故怎么辦?
若唯一指定受益人身故,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重新指定受益人(不唯一也可重新指定)。攜帶被保險人同意并簽名的保全申請書、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新受益人的身份證、被保險人和新受益人的關系證明(如戶口本)等資料前往保險公司,辦理受益人變更手續即可。
若指定受益人身故,其他指定受益人尚在,不想或無需變更受益人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二條規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指定數人為受益人,部分受益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前死亡、放棄受益權或者依法喪失受益權的,該受益人應得的受益份額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處理;保險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該受益人應得的受益份額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未約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
(二)未約定受益順序但約定受益份額的,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相應比例享有;
(三)約定受益順序但未約定受益份額的,由同順序的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同一順序沒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順序的受益人平均享有;
(四)約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的,由同順序的其他受益人按照相應比例享有;同一順序沒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順序的受益人按照相應比例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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