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2個月餐補費未發遭辭退,律師:公司隨意取消也合理
浙江臺州一女子因詢問2個月餐補費未發緣由遭辭退。
當事人萬女士介紹,入職時公司明確承諾有餐補,兩個月沒發餐補后,自己去詢問老板,老板稱餐補是公司的額外福利,有權利不發。
自己表示理解,建議老板取消可以提前告知員工而不是等員工詢問。老板稱他的決定沒必要告知員工,他說取消就取消,并當場辭退了自己。目前已經申請了勞動仲裁,在等待開庭中。
對于餐補問題,律師表示分兩種情況: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規定公司給員工有餐補,那么公司隨意取消也是合理的,由于法律上未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支付餐補,勞動者若想用人單位提供餐補,應該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
如果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餐補,用人單位無理由又突然取消餐補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