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糾紛屬于什么案由?
保險合同糾紛是屬于民事案件,所有的民事糾紛適用的程序法都是《民事訴訟法》。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系的總和。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五條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保險合同分民事訴訟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保險合同糾紛與其他的合同糾紛一樣都是屬于民事糾紛,一般是可以通過民事案件來進行處理,在合同糾紛發生之后可以通過私下解決,如果雙方私下處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來支撐自己的觀點,這樣才會有勝訴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