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為什么不能在國內劃掉
我國目前實行外匯管制制度,企業和個人原則上都不允許持有外幣(少量的除外)。企業和個人通過貿易等途徑從境外取得的外匯,都要到國內銀行按照規定的匯率兌換成人民幣,然后可以在國內消費,被兌換的外匯統一由國家外匯管理局保管。這3萬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其實就是這么來的。這也意味著,已經有相當于3萬多億美元的人民幣投放在國內市場了。如果再把這3萬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不管是兌換成人民幣還是直接以外幣形式)投放在國內市場,實際上相當于貨幣超發,這會直接誘發嚴重的經濟問題。
外匯儲備有哪些特殊的用途?
當然外匯儲備也不能閑置,而是有特定的用途,比如支付進口價款、對外投資、償還外債等等,還有,外資企業在向母國匯回利潤時,也要先用人民幣到銀行兌換相應的外幣,再匯回母國。考慮到這么多的用匯需求,3萬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雖然不少,但也不敢說就有多富余。如果真要把這么多的外匯都分給國內老百姓消費的話,必然會引起對外經濟交往的混亂甚至崩潰,這個后果也是災難性的。
所以說外匯的特點就是只能用在“外”,而不能用在“內”,外匯儲備與人民幣存款從根本性質上講就有區別,是不能分給老百姓花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