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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來的車能變現?一犯罪團伙以租車之名騙取車輛,偽造汽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再低價抵押進行變現,涉案金額超百萬元。近日,經江蘇省高郵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李某等4人因犯合同詐騙罪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四個月不等的刑罰,各并處20.5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罰金。
“我要報案!有人租了我的車一直不還,而且車子停著好幾天不動了,肯定是被抵押了。”2022年3月的一天,王先生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稱其此前將一輛汽車以包月的形式租給李某,李某預先支付了押金,表示過幾天會將一個月的租金轉賬過來,可是到了約定時間,李某卻遲遲沒有支付租金。通過查看安裝在租賃汽車上的定位系統,王先生發現,汽車已經連續一周停在一個地方沒有移動過,頓時起了疑心。
王先生聯系到李某,質問其是否將車輛抵押,李某矢口否認。后在王先生的再三追問下,李某終于承認將車抵押進行貸款。
案發后,公安機關又陸續接到多名汽車租賃公司人員的報案。經偵查,一個假意租車后通過偽造證件將租賃車輛進行抵押變現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該犯罪團伙成員均為無業人員,因手頭缺錢便精心設計了上述騙局,4人分工協作,時分時合,流竄上海和江蘇常州、揚州等多地作案,僅在高郵的半年時間內,就騙租8輛汽車進行抵押,獲利70余萬元。
(于雪君 張歆玥 林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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