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覺得可能知道,二十歲就可以領結婚證了,然后兩個人去登記結婚的時候,卻發現并不滿足結婚登記的要求,那么到底是哪里出了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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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可能是盲目的,愛情有時候也是沖動的,在甜蜜的愛情里,想要結婚生子也算是人之常情,不過也要了解以下領結婚證的要求,看看結婚證多少歲可以領。
一、結婚證多少歲可以領
很多人對于領結婚證的年齡有著錯誤的認識,覺得二十歲就可以領結婚證了,這只能說是對了一半,錯了一半。二十歲可以登記結婚的只是對女方年齡的要求,而非對男方年齡的要求。
《婚姻法》規定,登記結婚的女方需要年滿二十周歲,男方需要年滿二十二周歲,男女雙方需要都滿足等結婚的年齡要求,才可以登記結婚領結婚證。只是其中一方滿足結婚年齡要求,也不能辦理登記結婚領結婚證。
二、領結婚證的要求
雙方自愿
辦理結婚登記領結婚證的男女雙方必須是自愿選擇,不能是一方的強迫或者是第三者的干涉。如果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本人并不愿意結婚的被迫結婚,視為無效婚姻。
雙方未婚
辦理結婚登記領結婚證的男女雙方必須是單身狀態,任何一方都不能隱瞞已婚的事實,否則就是重婚。我國《婚姻法》現在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如果還想享受齊人之福,想一夫多妻是不行的。
雙方非近親
辦理結婚登記領結婚證的男女雙方不能是三代近親關系,因為近親結婚剩余的后代患病幾率很高,所以《婚姻法》也是明確規定,三代或者三代以內近親血緣關系的男女雙方是不能結婚的,不符合辦理結婚登記的要求,則不能登記結婚。
結語:領結婚證的要求主要有三點,登記雙方出于完全自愿的想法,且都是未婚狀態,在非近親關系的前提條件下,可以申請辦理結婚登記領結婚證。